耳毒性药物导致的永久性听力下降一旦发生,难以逆转,所以有效的预防至关重要。
1、对于家族中有药物致聋史,且有明显耳毒性药物的易感个体,禁止使用耳毒性药物;
2、必须使用耳毒性药物时,严格控制剂量,能口服或外用的,尽量避免静脉注射,且可考虑同时应用保护内耳的某些药物;
3、使用耳毒性药物期间,使用听力筛查仪进行定期听力检测,如发现听损征兆,建议立即停药;
4、避免联合应用耳毒性药物;
5、老年人、小孩、已有肝肾疾病、听力损失、噪声性声损伤者更要慎用或禁用。
在我国,由于尚未制定禁止和限制使用耳毒性药物的法律法规,许多耳毒性药物使用的十分普遍和随意,有些甚至达到了滥用的程度。目前,药物致聋己成为我国聋儿的主要发病原因。在这里呼吁大家,针对药物性聋应该以预防为主,严防滥用耳毒性药物,尤其是常见的耳毒性抗生素。